李克强:助学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09.07.2015  10:49

   李克强:助学贷款期限延长至20年

  在读期间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要求建立还款救助机制

  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督查情况汇报,对落实不力的坚决处置整改;部署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资源用到促发展惠民生上;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

  会议指出,近两个月我国经济发展中积极因素不断增加,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财政货币政策持续显效,发展动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有信心、有条件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对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促进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更有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完成学业,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贫困学子提供更多发展机会,为国家培育更多人才。会议决定,一是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三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代偿资金原则上由所在省级财政承担。各级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帮助贫困学子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