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多项助学新政 高中助学金每年2000元

19.08.2015  18:43

  高中和中职学生助学金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民办幼儿园、民办高中资助经费将由财政扶持;7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申请资助……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在即,记者昨天获悉,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今年我市有多项助学新政出台。

  高中阶段助学金每年每人提高到2000元

  为加大对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力度,我市从今年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资助范围包括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助学金资助范围为我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在校生。

  民办园、民办高中减免费用将由政府补助

  多年来,我市一直在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对困难家庭子女实施保育费、学费减免政策。但除了公办园以及公办高中减免费用由财政补助外,其他幼儿园以及高中减免费用需要自己承担,这给学校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

  今年秋季学期起,各类集体园、行业办园、部门办园、民办园减免的保育教育费和民办高中减免的学费、代办教材费、作业本费、社会实践活动费和寄宿生住宿费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学校和幼儿园在11月底前将学生资助经费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简化助学程序,困难家庭申请助学不再有顾虑

  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政策已出台多年,但这些年申请的人不多。为此,今年我市对申请程序进行了改革。

  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教育局与市民政局将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共享的机制。除了中小学起始年级外,其他年级具有我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和孤儿的信息,开学前会直接下发到这些学生所在的学校,学校依据下发的名单主动联系家长办理申请手续。不再需要家长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同时也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受到保护。

  7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向就读校申请资助

  今年我市首次明确了7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享受资助,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残学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及警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其他因突发情况致贫家庭子女。按规定,申请资助的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等部门开具的证明。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