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头版):“40条政策”助力科技创新
25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说明。
近期,省委、省政府就推进科技创新,采取一系列动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作为首个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文件,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力度大、亮点多、含金量高,许多方面具有突破性。
创新不是“管”出来的
“今后,我省将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一方面,下放权力,尊重科研机构在选人用人、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编制管理、职称评审、薪酬分配、设备采购、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自主权,尽量少干预或不干预。”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说。另一方面,省里明确要增加财政投入,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创新和加强监管,重点是管战略、管方向、管规划,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创新不是管出来的,是放出来的。“这次‘40条政策’有个鲜明的导向,就是对能由各类创新主体管好的事项,政府都尽可能简化流程、下放权力。”省科技厅副厅长蒋洪说,围绕高校院所呼声较强烈的地方,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大幅提高间接费比例,对劳务费不设限制条件,允许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赋予创新人才和团队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围绕“放管服”改革,明确提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对新制订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清除创新创业障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给科技人员松绑助力。
舍得花钱激励企业创新
这次政策制定,省财政给予充分支持,力度大、含金量足。
“今年起,我省3年统筹安排省级各类资金超过1000亿元。”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光介绍,1000亿元主要涵盖财政科技专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省级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省级高校科研专项资金、政府各类投资基金等七大类。
企业是创新主体,企业强则产业强、经济强。这次“40条政策”,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比如,对于新型研发机构,最高给予1亿元的财政支持;承担国家级平台建设任务或引进的研发总部,最高可获3000万元支持。为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还将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给予5%-10%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归根结底,就是要舍得给创新以优惠,真正建立起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导向、新动力、新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除了财政资金给予直接扶持,还有间接扶持政策。比如,今后财政资金将加大对企业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政府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以及引进海外优质科技资源,提供便利措施;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上的投入可视同利润等。这些都有利于调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释放高校院所管理自主权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40条政策”中,围绕更好发挥科技人员核心作用做出一系列新规定,让科技人员少一些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去创新创业。
“江苏人才资源总量已达1076万人,我们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抓住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这个关键,着力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活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朱从明说,和以往人才政策相比较,此次有不少突破,比如,高校科研院所所属院系及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可以科技人员的身份参与创新;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至50%以上;向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下放职称评审权,开辟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绿色通道等。
“‘40条政策’有利于激发高校创新活力。”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徐子敏说,人事权方面,高校对于高层次的创新人才可自主公开招聘;财权方面,对科研人员的奖励不列入绩效工资,对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不受比例限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可离岗创业3年,离岗期间取得的科技开发和转化成果,作为其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强化青年人才创业支持,探索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这些政策既进一步释放高校院所创新活力,也让广大科研人员把论文多一些写在企业上、写到产品上、写到产业上。
优化社会创新创业环境
“40条政策”的根本落脚点,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创新创业的热潮,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
“我们提出来要发挥科技创新载体平台的支撑作用,将各类高端创新资源优先在高新区内布局集聚,并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探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奖励制度,按因素法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特别是要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蒋洪表示,要发挥科技金融的杠杆作用,支持各市县、各高新区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新三板挂牌,并探索建设网上技术交易平台和区域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建立创新驱动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发布江苏产业科技创新指数,系统评价创新驱动发展水平,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努力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性发展。
为此,我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完善行业归类规则和经营范围的管理方式,调整不适应“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特点的市场准入要求。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
为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近期我省将组织实施“千人万企”“百院百校”科技政策服务行动,集中组织开展宣讲解读,使政策利好尽快传递到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确保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提高创新型省份建设水平。 本报记者 吴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