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审计局“四步走”助力市中级法院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

01.04.2015  00:08

  3月初,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工作的要求,淮安市中院委托市审计局对其执行案件暂存款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到,截至2015年2月底,市中院执行案件暂存款账面余额7000多万,此外,银行专户还有3000多万的未达帐,涉及近20年300多笔案件执行款。
      针对目前案件暂存款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清理难度大的现状,淮安市审计局决定采取四步走:第一步,从中院财务数据入手,将“暂存款”科目下的案件执行款全部筛出,加上已入银行帐但未入中院帐的未达帐,与银行核对明细,确定汇转款的具体时间、汇转款的单位或个人姓名;第二步,将筛选出的财务数据交给执行局核对,确定案件执行号和承办人,通过以卷找人、以案找款的方法,边审边清,应该发还的及时发还,不具备退付条件的弄清楚原因,梳理出执行局无法清理的明细清单;第三步,将执行局无法清理的明细清单发给各个庭,由各个庭帮助查找、清理;第四步,对于经过各个庭清理后仍无法查清的执行案件暂存款,审计人员通过缴款人单位和姓名,到工商和公安部门查找基本资料,实地了解这些单位和个人,尽最大可能笔笔清。
      经过市中院和审计人员的不懈努力,目前,市中院的执行案件暂存款核清率已达百分之九十,其中已查清但尚不具备退付条件的有21笔,金额4765.59万元;清理发放了89笔,金额610.11万元;转收执行费24笔,金额35.59万元;因另案被保全未到期的有6笔,金额485.09万元 ;另外还有无法查询出承办人或联合案件的尚有108笔,审计人员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做到应清尽清。(王洁、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