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疾

30.04.2015  11:24

  

  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基层联系点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征求各族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兰州4月29日电(记者王治国 李郁军)4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甘肃省检察机关调研督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亲切看望西部地区司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他强调,规范司法行为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自身问题为导向,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顽疾,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以来,甘肃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三农”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有力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涉农项目实施,为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探索出了新路子。4月28日上午,曹建明一行驱车近两个小时,来到基层联系点白银市会宁县人民检察院考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会宁县新添堡回族乡道口村检察联络室,一份份公示图、一张张公开表记载着检察机关监督推进涉农政策和资金从县到乡、从乡到村、从村到村民“三级公开”的努力,让农民群众对国家扶贫惠农政策资金知源知流、知根知底、知己知彼。会宁县民政局局长周雅昭指着一张民政局惠农政策公示图介绍:“检察机关不仅帮助我们梳理和公开涉农民政资金名称、政策依据、标准和发放形式,还建立‘可知、可监、可控、可防、可查’五位一体全程同步监督机制,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也有力推动了基层民政工作开展。”在新添堡乡政府公开栏中,清晰透明公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涉农民政资金去向。新添堡乡党委书记马新生握着曹建明的手深有感触地说:“将惠农政策在村委会公布,使惠民资金看得见、摸得着、获得到,有力倒逼政务、村务公开,也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管理民主化。”一位来村委会办事的村民说:“以前不论拿多少补助补贴,心里都不是很踏实。现在有了这些公开表,我能拿多少钱一清二楚。”曹建明仔细观看每一张公开表,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后,对“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充分肯定。他说,惠农资金发放到哪里,检察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切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确保党的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真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曹建明这次调研的主题。司法规范不规范,归根结底群众说了算。在调研期间,曹建明专门邀请在陇全国人大代表李家民、赵满堂、彭长城、马建苹、何丽霞、石寿芳、张惠萍,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律师界代表,面对面征求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原汁原味的意见,听取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及具体案和事。他说,检察机关有哪些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人民群众看得最清楚、感受得最真切,也最有发言权。专项整治就是要坚持开门搞整治,每个环节都需要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和评议,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下真正把不规范问题找准、找实、找细。

  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层。曹建明高度重视基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在会宁县人民检察院,他深入司法办案一线进行督导,并与白银市县两级院检察干警共议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路举措。当了解到白银市检察机关已梳理归纳出11类76个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清单,而且还在进行查找问题“回头看”时,曹建明说,开展专项整治,就是要直面问题不回避,深挖根源不放松。他进一步指出,基层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乃至决定专项整治的成效。开展专项整治,要把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到基层,把找准问题、触及根本落实到基层,把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落实到基层,把立足长远、重在治本落实到基层,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提高到一个新层次。

  29日上午,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曹建明听取了路志强检察长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与甘肃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代表座谈交流。曹建明指出,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对规范司法行为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对规范司法行为作出重要指示。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检察长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狠抓基层院落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就是要对自身司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会诊和整改,必须自始至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来展开。坚持问题导向,首先是要敢于正视问题,关键是要找准问题。当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整体转入对照检查阶段,各地检察机关要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整改问题,真刀真枪进行查摆,防止只查小问题不查大问题、只查面上问题不查具体问题、只查日常工作问题不查司法办案问题、只查别人问题不查自己问题。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自身司法办案工作,从具体案件中查找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问题聚焦到具体案件、具体事、具体人。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对照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既查“共性”问题,又查“个性”问题。要对近两年涉检信访和涉检网络舆情、纪检监察举报反映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排查,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真正把问题找准、查全、析透。

  曹建明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严格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各级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坚持开门搞整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查找问题时要请群众参与。要高度重视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建议,采取各种途径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在整改落实上要让群众监督。要通过一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让群众知道我们要改什么、打算怎么改,真正在群众的广泛监督下整改到位。最终的工作成效要由群众评价。整改问题的效果不能仅搞内部过关,更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来评判,群众满意了才能“销号”,不满意的要继续改,真正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成为提高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的过程。

  曹建明指出,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必须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要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司法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司法不规范的集中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积极落实办案责任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司法改革成果,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办案人员自身违法违纪行为纠正违法通知和违法办案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把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扎紧。要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力,重点抓好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敢于动真碰硬,在加强责任追究上严格起来,真正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曹建明强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最终目标是要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要像抓“四风”整改、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样抓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大力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引导和教育全体检察人员强化人权保障、正当程序、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观念,真正把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司法化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

  在甘肃调研期间,曹建明与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省委常委、秘书长李建华,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马世忠,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等进行工作会谈。曹建明要求甘肃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深化司法改革,深入规范司法行为,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王三运感谢最高检和曹建明对甘肃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他希望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