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以动物防疫条件监管促进防疫条件改善

25.12.2014  12:43
        为促进规模养殖场生产持续、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赣榆区农委加大对对饲养场、屠宰场等场所动防条件的监管、审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的防疫条件的改善。
        一是实施分类监管,促进防疫条件疫改善。进行电子档案登记造册,做到一场一档,实行分级管理。严格实行“风险分级、监督量化、档案管理”按照量化管理工作要求,将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管理。A级监管对象每3个月不少于一次,B级监管对象每月不少于一次,C级监管对象每月不少于2次。对监管对象实施动物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形成激励机制,促使监管对象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有效促进动防条件改善。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守法意识。加强《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知识宣传、学习、培训,2014年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签定畜禽规模化养殖场逐户责任书120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养殖场、屠宰企业的守法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201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40人次,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对全区181家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养殖场进行动防条件审核,注销24家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动防条件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新发放证27家。通过严格审查,有效促进了养殖场所等防疫条件的改善。
作者:赣榆区动物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