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粮食经纪人监管问题的思考

12.04.2016  14:06

 

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与发展,粮食经纪人逐渐成为粮食购销的主体。粮食经纪人对搞活粮食流通市场、解决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促进粮食加工业的发展,起到了农民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提高其组织化程度,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高邮市粮食局对粮食经纪人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就经纪人发展现状及规范管理方面提出如下想法。

一、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我市农业生产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粮食经纪人,他们积极为农产品的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进了农产品流通,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加强粮食经纪人队伍建设,对于开拓农产品市场,引导农民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产品,减少生产的盲目性与滞后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具有积极作用;对于培养有市场意识,敢闯敢干的新型农民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发展农业,加快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经调查,我市目前粮食经纪人已达200余人,他们主要从事小麦、稻谷、油菜籽的粮食经纪。从目前我市粮食经纪人的组织形式上看,粮食经纪人主要是自然人,法人组织较少,多为农户为销售产品自发组织形成。其活动范围主要集中在三洋河、运河、及安大公路沿线。我市粮食经纪人中大多数人的活动方式是销售旺季经营、淡季种植,平时从事农作物种植,收获季节“转型”成为粮食经纪人,如车逻镇太丰村经纪人陈某,从2006年开始粮食贩运活动,他在生产季节忙着种植,收获季节为我市粮食企业收购小麦,成为粮食经纪人,其用于收购的流动资金50万元,每年收入15万元左右,这种经营形式既保证了种植生产,又保证了产品的顺利销售,搞活了市场流通、减轻了农村劳动力不足的矛盾。此类经纪人占全部经纪人的2/3左右;也有少数粮食经纪人专职进行经营活动,如临泽镇的郭某,从2002年开始从事粮食收购,具有了较大的规模,其在三洋河设点收购,年收购量在4万多吨。

二、粮食经纪人经营存在的问题及监管的必要性

粮食市场的放开和多元化发展,粮食经纪人得到社会的认同,但粮食经纪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商人,其自身还存在诸多问题。

1 、素质欠缺导致执业行为不规范。 粮食经纪人主体由下岗职工、农民和个体运输户构成,这样综合素质偏低的特殊性,使粮食经纪人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能力偏弱,对粮食市场的发展、行情走势及有关规则把握不准。另外,没有经过相应的执业资格培训,使少数粮食经纪人经营不讲诚信,无视职业道德,违规操作、垄断价格、拖欠粮款等现象时有发生,对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自身发展都产生不利影响。

2 、合作化、组织化程度较低。 个体经纪人仍然是粮食经纪人的主体,农村经纪人中,约80%是以一家一户或几个合伙经营为单位。与涉农经纪组织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这使粮食经纪人在经营规模、经营信誉、经营资质、抗风险能力上都还处于低级阶段。此外大部分粮食经纪人实行松散管理,追求眼前和短期利益,缺少长远发展规划和目标,难以形成一定的经营规模。

3 、粮食经纪人活动资金不足。 虽然粮食经纪人运作的成本较低,但仍需要一定的资金才能从事经纪业务,而目前粮食经纪人带有很强的季节性,自身既没有建立积累机制,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更没有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其服务职能难以充分发挥。

4 、无资格收购扰乱市场秩序。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年收购量低于50吨的个体工商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无须申请粮食收购资格。入市资格的偏低为无证入市收购粮食创造了便利条件,与有资格收购的经营主体形成无序的竞争,造成粮食流通市场的混乱,并且无资格收购数量难以统计,政府难以进行调控,导致价格失真,形成监管的真空地带。

粮食经纪人促进了粮食流通,活跃了市场经济,其规模不断壮大,作用和地位不断巩固。但从粮食安全的角度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其监管势在必行。

1 、确保流通市场正规秩序的需要。 目前,粮食经纪人促成全市一半以上的粮食流通,均占据了粮食购销市场的主导地位,对粮食购销市场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必须把粮食经纪人队伍管理好、规范好、引导好。

2 、确保国家政策有效落实的需要。 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把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摆在第一位。粮食经纪人作为农民和企业的纽带和桥梁,是宣传和落实国家政策的桥头堡,政策执行的好,农民受益,反之就会发生坑农害家现象,所以必须加强监管,保证国家政策真正的落实到实处。

3 、确保农民和企业切身利益的需要。 粮食经纪人的行为,必定为其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所服务。粮食是特殊的商品,具有流通量大,储存和保管条件要求高等特点。粮食也是农民收益的重要来源,如果经纪人在收购等环节只重视个人利益,压等压价,短斤少两,不及时兑付粮款、打白条等坑农害农行为;如果在销售环节,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就会影响粮食加工或国家粮食储备企业,使国家和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所以必须加强监管,从源头上杜绝上述行为的发生。

4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粮食经纪人队伍,控制着粮食市场一半以上的流通量,成为影响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如果对粮食经纪人监管不力,国家的粮食调控就没有抓手,势必影响粮食价格的走向和粮食储备的粮量。

三、加强粮食经纪人监管的对策建议

针对粮食经纪人存在的问题及监管的必要性,应从建章立制、加强服务引导等方面强化对其管理。

1 、建立粮食经纪人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现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凡是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应给予免费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这样便于粮食数据的统计、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建立准入制度,应强化两个方面,一方面强化购资格的年审。根据粮食经纪人的身身条件、经营情况、信用等级,对其年审、暂停年审和不予年审;另一方面控制收购资格的有效期。也是根据粮食经纪人的上述情况对其收购许可证有效期区别对待,资质不好的缩短有效期,实力雄厚、信誉等好的适当延长有效期。

2 、建立粮食经纪人综合培训制度。 政府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把粮食经纪人的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预算,提高粮食经纪人的自身素质、道德标准和专业规范。可以通过专题讲座、协会会议、粮食工作会议等形式,对其进行《合同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在粮食购销季节及时传达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依托粮油检测站,对粮食经纪人进行粮食检测技能、收购技能培训等。通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作为办理“粮食经纪人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3 、建立粮食经纪人激励奖惩制度。 对诚实守信的经纪人,对维护当地粮食市场秩序发挥积极作用的粮食经纪人,对收购量大的经纪人每年要进行专门的奖励,鼓励其合法正规经营。同时对那些压等压价、坑农害农的经纪人进行严厉的经济惩罚直至驱除经纪人队伍和粮食市场。此外,利用保证金的形式,在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的同时,要求每位粮食经纪人交纳一定的信誉保证金,对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在规定周期内退还保证金并进行适当奖励,出现违规行为没收保证金并适当处罚。

4 、引导粮食经纪人构建合作机制。 以现行的各种农业合作组织框架内建立粮食经纪人的组织体系。具体做法:在各种农业合作组织中建立粮食经纪人联合会,结束经纪人各自为战的状况,减少流通环节和经纪人之间的冲突。此外,可以在农村、城市中单独组建具有粮食经纪人性质的粮油经济合作组或粮油合作社。粮食职能部门通过对各种合作组织和协会的管理和服务能较好的起到监管的作用。

5 、引导粮食经纪人拓展购销渠道。 在现代物流发达情况下,粮食产区和销区的界限已不是十分明显,政府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粮食经纪人的实际,引导他们树立大粮食观、大市场观、在流通观的市场理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扩大粮食购销渠道,扩大粮食产品流通范围。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本地转化用粮企业的建设,发展深加工企业。在企业龙头的带动下,加速粮食经纪人的建设步伐。另一方面,要立足于省内外市场,建立购销网点,积极发展新客户、开拓新业务,鼓励其参与期货市场、电子商务,建立稳定的粮食销售渠道。

 

(高邮市粮食局  韦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