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领导要求: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守住林地和森林红线

09.08.2016  13:34

  8月7日,泗洪县召开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汇报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李爱华在会上要求:要把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始终作为关系全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
  一要提高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重要意义,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关系到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决不允许违规占用林地搞开发建设和乱砍滥伐行为。县政府已经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各乡镇、园区主要领导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职责,通过设立林地保有量目标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督促各乡镇及园区在项目建设中尽量少占和不占林地,下一步,将加强考核应用,定期通报,实行奖惩。
  二要抓好林政管理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各地要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按照林地规划及生态红线的等级保护区域规范实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等违法行为;加强乡镇林业站,落实人员,明确乡镇林业站管理职责,增强主动管理意识。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植树造林和森林资源保护资金投入。通过向上争取资金和加大县政府财政投入,确保每年资金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做到农村沟渠路道应绿尽绿,城市绿化景观质量提升。
  四要加强宣传。林业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增强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拓宽和畅通社会和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渠道,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确保林地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