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部署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26.09.2017  20:31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繁荣稳定,近日,扬州局对全市节日市场监管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把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净化市场秩序,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严查市场主体资格。利用监管平台,对属地辖区内的重点行业、风险领域市场主体开展拉网式清查,逐户查看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是否在注册地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予以分类处置,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迅速查封取缔各类易发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场所。
  二是严格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等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管,以家用电器、儿童用品、装修建材、农用器具等秋季热卖商品和中秋节令商品为重点,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专项行动,及时控制风险。加强农贸市场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内经营户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活禽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是严正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高邮湖大闸蟹”、“宝应荷藕”、“富春”、“三和”、“四美”、“大麒麟阁”、“红太阳”等高知名度商标和地理标志为重点,针对各类产品集中制造地区、商品集散地、商品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力量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
  四是严密旅游市场监管。强化旅游景区的市场监管,加强对旅游景点内和周边的经营单位的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欺诈游客等反映强烈的违规违法行为。注重同旅游、公安、食药监、质监等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建立联系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有照无证”、“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抄告至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及时收集、处置职能部门转办的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商标侵权等案件线索,构筑监管“一张网”,提升旅游市场监管效能。
  五是严禁虚假广告宣传。9月19日召开全市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组织对大众传播媒介,以及利用户外等媒介发布广告、重点企业自建网站发布的网页广告等进行检查,规范广告的发布行为,督促大众传播媒介切实担负起广告发布审查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广告内容的审查把关,坚决杜绝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广告的广告出现,净化扬州广告市场。
  六是严处消费合法权益。发布消费警示,倡导科学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守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提升12315工作效能,依据职能,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