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规划局出台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06.04.2017  19:48
 

根据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情况反馈,针对2016年因信息公开答复引起复议、诉讼案件占比较大,应诉风险较高等因素,苏州市规划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扎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为提高办理质量(时效把握、证据固定、答复的前后一致性等),明确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扎口负责。

二是要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不予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一定要做到说明理由充分,调查充分翔实,检索证据确凿,答复内容准确完整,并且做好相关材料的存档备用。

三是要强化证据意识、重视申请人的诉权。办理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中,对当事人申请书、补正通知、信息检索、查档、指引等,都必须严格固定相关证据材料,存档备用,并建立现场查阅工作制度,为申请人现场查阅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根据工作形势不定期进行相关的通报培训,包括工作情况通报、工作难点要点分析、典型案例剖析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