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院加强代表委员联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圆》杂志)

29.02.2016  13:46

    近年来,姜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确保正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检察日报社《方圆》杂志对我院加强联络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健全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检察机关听取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姜堰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干警从思想上切实增强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作为具体联络机构,形成了“专职机构分流、业务部门承办、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内部联络工作机制。

    建立规章制度,增强可操作性。结合检察职能,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联系代表委员和接受监督工作的方法、内容、责任、程序等方面作出规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工作汇报制度、征求意见反馈制度等制度,保证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拓宽渠道,丰富联络方式

    积极地“走出去”。充分利用“两会”广泛收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代表意见系统梳理、逐条对照,研究提出落实改进的具体措施,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实行责任分工,抓好督办。落实向人大报告重要情况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交办事项优先报告。将每年11月确定为“代表委员联络月”,院领导班子成员分赴各自的挂钩地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服务大局等工作情况。

      诚恳地“请进来”。将每年6月定为“检察开放月”,邀请各级代表委员走进检察院参观视察办公办案场所,参与举报接访和答复控告说理,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和量刑建议进行听证,参加不诉案件公开宣布训诫,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使代表委员更加全面地了解熟悉检察工作。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活动中,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通过邀请他们参加座谈会、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等形式,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检察人员更好地规范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推行“阳光检务”。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让联络工作更加方便快捷。近几年来,陆续开通了“亲民检务”微信、微博平台、姜检客户端,及时编发各类信息、发布检务动态和法律资讯等,在微信平台开设了“代表委员直通车”栏目,安排专人值守,收集代表委员反馈的社情民意,及时解答代表委员的提问。

        三、加强办理,落实监督效果

    扎实做好代表委员建议的督查督办工作。对代表委员审议工作报告的意见,经认真梳理、汇总后,根据涉及工作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落实意见,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意见的办理和落实情况。近两年来,共收到代表建议2件,其中主办建议1件、协办建议1件,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释法说理,深入沟通交流,积极争取代表们的理解与支持,做到了办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三个100%。

    落实接受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制度。对人大、政协交办、转办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并向代表委员和人大、政协机关反馈办理情况,对不能按时办结的说明原因,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评议活动,认真做好准备、如实汇报情况、回答问题。

    依法保障代表委员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办案中,坚持与区人大建立联络机制,保持沟通协调。严格执行《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报告、许可程序,切实保障代表的权利。近年来,在办理的涉及6名人大代表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案件中,都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对于公安机关提请的案件,也从严把关,注意发现有无违背《代表法》的情况,切实保障代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