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环保创新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打好环保攻坚战

11.03.2016  11:26

  3月10日,海安县环保局组织局执法监察大队、法规科、后督察科、宣传科10名执法人员,邀请新闻媒体,一同前往辖区内城区、镇区,给10家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人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件,提高执法力度。

  近年来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中,该县一些违法企业和个人采取躲、闪、抗的方法,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成为环保执法中“不怕雷轰的聋子”。新的环保法律法规颁发以来,该县环保部门创新执法手段,集中优势力量,采取兵团作战、联手作战方法,攻克环境执中的难题,保护生态环境。

   集中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件。 给环境违法企业主送达行政处罚告之书、决定书,是环保执法最基本程序之一。以前是双人送达,一些违法企业主故意回避,拒绝露面、拒接电话,拒绝在法纪律文书上签名,形成环保行政处罚文件送达难,难送达。针对这一情况,该局研究决定,对不接受环保处罚法律文书的单位,由局组织监察大队、法规科、后督察科、宣传科环保执法人员集中送达,提高环保执法的震憾力和威慑力。3月10日,该局集中10名环保执法人员给4家环境违法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5家送达催告书,1 家送达责令履行决定书。并当场告之,不按行政处罚文书执行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集中约谈环境违法企业。 新的环保法颁发后,该县组织百家企业老板集中学法,72家列为限期整改。局长丁国祥和分管副局长柳培文,深入全县工厂企业调查走访,集中约谈1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查看、找出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对超标排放企业分别采取依法处罚和限期完成整改断然措施。要求企业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自测排污情况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集中执法断绝违法排污。 3日上午,该县环保局、公安局和该县南莫镇政府相关人员冒雨赶往南莫镇沙岗青墩村对一家从事铝灰加工排污企业和7家个体加工户进行查封。从八十年代起,沙岗青墩就有些人拉回废弃铝灰进行作坊式生产,粗放型加工,严重污染当地环境。县环保部门先后数次对小铝灰加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产决定书,责令业主停止生产。但部分业主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停产决定书置若罔闻,仍然从事违法生产。为严明法纪,县环保局联手县公安局和南莫镇政府,联合组织40多人依法对违法生产的铝灰加工业主实施查封措施,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向业主宣读查封决定书,查封相关生产设备、设施,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违法生产的企业和个体作坊查封滚筒机120台,筛分机57台,铝灰机1台,筛子43个,配电柜20个,并切断设施电源。(李苑  徐泽余  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