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今起实施:江苏气象观测场周边50米内严禁修路

16.03.2017  19:31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今起实施 观测场周边50米内严禁修路    

南报网讯  (记者  钱红艳)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气象设施受损毁和气象探测环境受到人为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尽量避免此类情况,保证气象观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今天起正式实施的《江苏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各类观测场周边建筑、树木都不得超高。 

省气象局局长翟武全介绍,我省目前一共有1700多个气象台站,包括地面观测站、高空气象观测站、天气雷达站等,“近年来,观测站损坏或者气象探测环境受干扰的情况时有发生,仅气象观测站报失或者损毁的情况每年就有30多套,不仅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的是导致了气象探测业务的终端盒数据缺失。”此外,有的观测站附近高楼林立,还有的受到无线电信号干扰,这些都会影响气象预报的准确性,为此,气象台站只能频繁迁移。近15年来,我省地面观测台站迁移率高达80%。

就拿南京来说,1956年之前,南京天气观测的权威地点是在北极阁观测站,但随着城市的扩张,地面、探空两组探测任务已经不适合建设在北极阁,到1956年1月,经过慎重选址,迁移到了南京的小校场地区。进入2000年,小校场也由原来的偏僻之地变成了城区,观测又不能完全满足天气预报的要求。2007年,观测站搬到了江宁。

气象台站从主城迁到了郊区,可是大量居民却生活在城区,会不会造成市民切身感受和气象预报数据之间产生偏差?气象预报还准么?翟武全解释说,气象台站的迁移的新址要和旧址的各项环境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看能否衔接,是否能代表整个区域的情况。另外,目前气象台站数量在不断增加,包括高速公路、玄武湖湖面、高校、中小学等都有自动观测站,由于观测站的密度在加大,所以天气预报的“分辨率”也在不断提高。“不过为了保证气象观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可比较性、代表性,气象台站和气象探测环境仍急需受到保护。”翟武全说。

今起实施的《办法》,不仅明确严禁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或者侵占气象设施用地,不得在气象设施周边进行危及气象设施安全的爆破、钻探、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就连观测站周边建筑物和树木的高度也有明确规定,比如,国家基准气候站观测场周边20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严禁修建高度超过距测场距离1/10的建筑物;国家基准气候站观测场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修建公路、种植高度超过1米的树木和作物。

为了提高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办法》还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志,可以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