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王馨:一场特殊的成人礼

03.06.2015  13:08

  自我从看守所回来,满脑子都是高原稚嫩的脸上腼腆的笑容和点点泪痕。 

  “在看守所,检察官姐姐还惦记着我,给我过生日、办成人礼,我想都没敢想。” 

  2014年11月,17岁的高原与其他4人以“租车碰瓷”手法,多次以微信约出被害人,唆使对方饮酒后开车,再驾车高速相撞,造成轻微事故后,以举报酒驾威胁进行敲诈勒索,共得赃款4万余元。 

  一个月多前,我拿到高原的案卷,看到本应在读书的小女孩竟到社会上约男人喝酒,设圈套敲诈,令人匪夷所思。但翻阅案卷,我对高原的家庭情况有了基本了解,她自幼丧母,父亲再婚,初中辍学后孤身在外闯荡,结识了现在的男友,被“赚大钱”吸引,被带着走上了犯罪道路。 

  第二天,我到看守所提审,高原出现在我面前,与想象中大相径庭,娇小乖巧的高原供述很配合,不时低头搓着衣角。提审结束时,她脸上的泪痕让我心中一酸。我决心,要为这个女孩做点什么。 

  高原的生日快到了,18岁生日意义非同寻常,我想,不妨给她办个简单的成人礼,让她感受到温暖。这一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5月28日,我们带着蛋糕和书籍来到看守所会客室。听说给她过生日,高原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很快安静地坐好。 

  “高原,你记得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是我18岁的生日。” 

  “对。今天,你18岁了。18岁,是孩童与成人的分界线,从今天起,一个人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不成熟买单;但18岁,人生又刚刚开始,一切还需努力,一切还来得及。”我说出内心的祝福与激励,同事们端出了蛋糕:“这里不方便点蜡烛,大伙给你唱首生日歌吧。”等一首“祝你生日快乐”轻轻地唱完,高原眼中已经噙满泪花。 

  “我特别后悔,我以前不劳而获的想法太幼稚,我现在才知道只有诚实劳动才能拥有幸福。我才18岁,以后还可以重新来过。”高原渐渐消除了拘谨,说出心里话。 

    “第一,永远不要走捷径;第二,可能是坏事,就不要好奇;第三,不要作仓促的决定……”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成人礼寄语”,面向高原庄重朗读。看高原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我拉着她的手,拿出准备好的《再苦也要笑一笑》《泰戈尔诗集》等励志书籍递给她:“这都是送给你的,希望你多看看,好好改造,出去后走一条不一样的路。我18岁时没有经历过成人礼,但希望你不要有这个缺憾。”高原的眼泪已止不住,一个劲点头。 

  仪式结束与高原告别时,小姑娘突然怯怯地提出,能不能与我拥抱一下,我楞了一下答应了,高原的泪水夺眶而出,扑过来在我耳边用低得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姐姐,谢谢你。”将心比心,我的双眼也湿润了。 

  我想,成年后的第一个生日,在看守所度过,对高原来说应该有特别的意义。她的感谢应该是真心的,我也希望她能告别过去,走上正途。(本文中被告人系化名) 

  (注:王馨系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检察官 整理:郭筱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