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市法制办多举措着力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量

07.06.2016  19:33

  为强化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防范合同风险,今年来,扬州仪征市政府法制办对政府合同的审核从完善审查机制着手,多举措提高政府合同审查质量。
  一是坚持合同审查主体地位。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坚持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地位,从政府管理的特点出发,结合专家的意见,形成内容确定并有针对性的高质量法律审查意见。
  二是着力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一方面,加强法制机构人员理论学习,除不断提高行政管理知识水平外,加强对民商事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通过日常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提高对民事法律问题的应对能力,通过对办结合同的回头看,发现规律,积累经验。
  三是探索确合同立审查原则。加强对政府合同审查工作的总结研究,从政府权力的有限性、合同可能产生的风险性、政府合同应当具有高度的可行性等因素出发,确立了审查政府合同应坚持内容合法、风险防控和可行性相统一的审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