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检察院:四项机制力推供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

08.03.2016  11:32

  为进一步加大供电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现检企合作,构筑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泗阳县检察院与县供电公司共同召开查办和预防联席会议,通过《检企联席会议纪要》,确立了四项工作机制,提升检企预防实效。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源点预控制度。在供电公司开展以“排查风险源点、强化内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源点查控活动,通过岗位自查、领导评查、综合联查、定级公示、交叉监控、制定措施、检查评估、落实整改等阶段工作,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运转和循环管理。建立了五大类风险信息库,包括116个关键岗位5968条风险,制定防控措施166条。   

  二是建立三级民主管理、企务公开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工程项目的立项要通过职代会民主讨论通过,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给职工群众以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易发生腐败嫌疑问题的管理环节,实行阳光作业。将财务、工程管理和物质采购作为加强企业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   

  三是建立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制度。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与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总结,利用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四是建立廉政风险衍变落地处置制度。对于不能容忍的落地风险,开展审计调查、专项稽查、重点整治、业务禁入、立案查办、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工作,迅速予以处理;对于适度容忍的落地风险,开展信访“三公开”、专项约谈、提醒谈话、集中整改等工作,抓紧予以处置;对于可以容忍的落地风险,通过加强勤廉教育、回访督察、源头防范等工作,有效予以处置。   

此外,检企双方还进一步确定了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由检察机关牵头组织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辅导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学习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帮助提高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