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一审被判17年 曾造假骗朱镕基
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一审被判17年。倪发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曾收受价值1200万元玉石,被曝光造假骗朱镕基。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审判长开始宣判。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本院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现已审理终结。现在进行宣判。
2015年2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政公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其本人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或与他人共谋,先后49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负责人丁劲松、黄劲松、吉立昌等9人给予的人民币、玉石、玉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6.71271万元。倪发科还对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578.727269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发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倪发科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对其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14年12月15日,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倪发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表示服从法院任何判决。
2013年6月4日,中央纪委发布消息称,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9月26日,倪发科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9月30日,中央纪委公告称,倪发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问题已涉嫌犯罪。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10月2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倪发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的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据,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先后49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玉石、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同时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对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庭审辩护人在法庭发表了辩护意见。法庭归纳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开展了辩论。
此次庭审过程中,倪发科收受的大量玉石“雅贿”作为证物被曝光。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消息显示,倪发科2008年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后,分管国土资源工作,未经组织审批同意,就担任了省珠宝协会名誉会长,接触上了玉石,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据悉,倪发科多次收受与自己“深度”交往多年的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吉立昌等人的巨额贿赂。作为回报,倪发科为这些企业的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滥用权力,当“掮客”拉关系,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落实用地指标等。
倪发科称,自己在副省长任上的前两年工作还是很积极的,后来感到自己年龄大了,快到点了,提拔没有希望了,再加上受到一些消极现象的影响,思想随之发生了变化,将重心从工作转移到为退下来的生活做准备。“过去几十年是为别人活的,现在到了该为自己活一把的时候了。”
倪发科在庭审陈述中表示忏悔,他称:我的政治生命已经终止,生理生命等待着判决,无论什么结果,我都接受,绝不上诉,我将在我的有生之年,好好地接受思想改造,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赎罪,向家人赎罪。
原标题: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一审被判17年曾造假骗朱镕基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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