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昌副厅长出席全国地方高校章程  建设工作现场会并作大会发言

04.11.2014  12:12

  10月31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在武汉召开全国地方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现场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院长丁晓昌出席会议,并作题为“加快高校章程建设,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大会发言。
  丁晓昌指出,近年来,江苏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加快高校章程建设步伐,推动高校以章程建设为抓手实施整体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建立高校章程建设推进机制。及时转发教育部文件,两次举办全省高校章程建设视频培训班,多次召开研讨会,成立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并对各高校章程报送核准时间作了统一安排。全省高校把章程建设作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深化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章程建设工作。二是依法依规确定高校章程内容。明确高校章程既要载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具备的事项,又要载明体现改革精神、反映改革要求、巩固改革成果、彰显个性特色的事项。对高校已经形成共识的改革方案,已经实施的、成熟的改革举措,要求高校在章程中予以明确和充分反映。三是严格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程序。各高校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重点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讨论审定、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等四个关键环节,认真开展章程制定工作。省教育厅将核准程序细化为受理审查、专家初审、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审议、厅党组会(厅务会)审定、核准备案等五个环节,确保高校章程质量。
  丁晓昌指出,江苏现有地方属公办高校95所,其中14所高校为2012年1月1日以后新设、更名、升格的高校,其章程已经过审批机关核准,另有14所高校章程已通过省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审议。下阶段,江苏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审核高校章程,确保2015年底完成所有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形成“一校一章程”格局;积极推动高校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切实贯彻实施章程,充分发挥高校章程作用;及时组织学习交流活动,大力宣传高校章程建设成效,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