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边缘家庭孩子监护权容易 离开"坏爸妈"哪里才是家

05.12.2014  10:18

  剥夺边缘家庭孩子监护权容易,但对可怜的孩子来说——离开“坏爸妈”哪里才是家

  新华报业网讯 12月2日,生生打死自己13岁女儿的郑某被判无期徒刑;两个多月前,将两个亲生女儿活活饿死的母亲乐燕同样被判无期徒刑。

  近年来,浙江、四川、山东等地也发生过类似惨案。此类案件中的家庭大多属社会边缘家庭,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或长期混迹于街头,或缺乏正常生活来源,或干脆前科累累。这样的家长,何以承担起抚育孩子成长的职责?可是一旦剥夺了他们的抚养权,孩子头上的天空又该由谁来撑开?

  不称职父母可以剥夺监护权

  4日上午,记者迎着寒风走近南京夫子庙全福小区教敷营18号101室,这里就是郑某和他女儿小雯租住三年多的家。门口打扫得很干净,门上的大红对联依旧鲜艳,“兆丰年、报平安”字样非常醒目,横批是“阖家幸福”。

  根据检方指控,郑某1986年因奸淫幼女、故意伤害等罪名三次入狱,两次因吸食毒品、冰毒被抓。就在案发前一周,郑某还吸食了毒品。殴打女儿,已不是第一次。

  1991年12月出生的乐燕,是非婚生子女,没文化,无职业,自幼由祖父母抚养,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大女儿不知生父,二女儿是她与李文斌同居所生。而身为父亲的李文斌,2013年2月也因犯罪而被羁押。乐燕沉溺于毒品,索要救助金用来吸毒、玩乐,无心照料孩子,以致孩子被锁家中活活饿死。

  这样的父母,配当孩子监护人吗?

  在欧美等国家,父母打骂子女轻则被警告,重则丧失监护权。“根据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如果父母不能或拒绝承担责任,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资格。”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某的辩护人薛忠贵说。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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