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刷单”:不觉得是违法 误以为在创业

27.09.2016  13:44

  随着电商快速发展及网购市场不断繁荣,交易量、信用评价、商品评价等在电商平台的作用不言而喻,它们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网络“刷单”行为应运而生,逐渐演变成危害市场秩序的“痼疾”,降低了电商平台的信誉,也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在校以及刚刚跨出校门的大学生加入到“刷单”大军中。不少在校生将此视作兼职赚钱的一个“好路子”,只需轻点鼠标,就可足不出户赚点生活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大学毕业生以此为业,误以为自己走上了“创业之路”。

   打着“创业”的幌子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铜陵市乐都商城某办公室内,有人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日前,安徽铜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抓获一利用网络刷单为客户提供虚假业绩牟利的犯罪团伙。现场查获作案电脑20余台、通讯卡3000余张,抓获涉案人员古强(化名)等12人。

  出人意料的是,12人均为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古强大学毕业后曾在网吧从事网管工作,后来接触到“刷单”业务,因为很讲“信誉”,在圈内拥有不少粉丝。2014年年底,他在当地成立了一家电子商务公司,随后他和李某等11人,打着“青年创业”的幌子,收集掌握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的商家信息,并联系提供“刷单”服务,牟取不法利益。

  网络“刷单”行为有多种形式,古强联系了一些电商平台上的不良商家,为了躲避电商平台的查控,利用虚拟机登录商家的店铺,完成购买商品、付款、确认收货、写好评等全部网购流程,每单每条信息收费3元至5元不等。看似正常的网购行为,实际上,商家事先已将购物所需的资金提前支付给了古某,通过刷单资金又回到商家的账户,商家通过别的账号支付刷单服务费。

  不到一年,古某已非法获利近百万元。他的公司曾经为100多家电商提供过“刷单”服务,其中37家为固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