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检察制作办案期限"提醒函"促案件规范

31.01.2018  09:33

  近日,为切实加强办理案件合法规范,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从本职工作的实际出发,在办理案件中做到在正常期限内办结案件,制作办案期限“提醒函”,加强办理案件程序合法规范。

  “提醒函”是案件管理部门在对统一业务系统内办案期限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在办案件还有一个星期到期限的,及时整理出来向办案承办人发出“提醒函”,提醒承办案件人办理的案件快要到期了,安排好时间抓紧办理,不能出现办理的案件超期限情况。“提醒函”内容分为案件名称、承办人姓名、案件受理日期、案件办理到期日期等。

  据悉,该院在抓案件质量上狠下功夫,采取多种形式提升办理案件质量,除在办理案件中制作“提醒函”来增强办案规范,还通过推出“规范办案告知单”“案件质量评查表”等方式促进办案质量提升,增强办理案件合法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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