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大常委会到南京调研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

13.01.2016  09:29

  今年3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将专题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一行来宁调研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出席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玄武区法院、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等部门汇报了关于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情况。司法责任制的核心是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确保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江苏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南京市和玄武区法院、检察院被列为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规定,将院长和副院长、庭长、审委会委员作为审判长直接编入合议庭,使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

  蒋宏坤指出,南京市法院、玄武区法院高度重视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敢于实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激发审判活力,审判质量和效率呈现良好运行态势,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他要求,充分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地位和牵引作用;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保障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正确处理好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肖姗)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