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四个到位”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6.07.2015  10:57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根据工作需要,法制办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收文、登记、审查、意见反馈、归档等具体工作,责任到人。
  二是制度规范到位。为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度规范是基础。明确规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报送时限、报送的形式要件、审查职责、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更具操作性,推进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三是依法审查到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是保障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法制办在备案审查中主要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制定依据、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文件内容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是否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等。
  四是综合协调到位。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减少纠错成本,法制办积极将监督关口前移,在一些涉及面广、特别重要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法制办提前介入,从而有效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同时加强了对民生类规范性文件的跟踪,以全面掌握文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定期进行清理,适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仪征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