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任性!看别人个子高不顺眼 扬州一技校生把校友打伤

19.05.2018  13:41

  16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召开“小手拉大手,大手护小手”法治校园行活动新闻发布会。据悉,该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依托“小雨伞”未检工作室,构建防止校园欺凌社会化体系。会上,还发布了一起前不久办结的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去年11月份的一天,扬州广陵公安分局接到扬州一技校学生小明报警,称被同校的几个学生打了。经查,打人的两个学生叫小刚、小强,都是未成年人。小刚是学校“名人”,他听说一个叫小明的同校学生,当着别人的面提起过他,“我并不认识小明,我不希望小明拿我说事。”于是找到了小明,想和他“谈谈”。两人相约在一个奶茶店谈,小刚来的时候,还喊上了同学小强。

  小明当时向小刚解释:“我并没有和别人说认识你,也没有打着你的招牌做过什么事……”小明的解释很有诚意,小刚觉得这是场误会,就提出,只要道个歉,这事就过去了。哪知道同来的小强不干了,他说了一句:“我就是看比我个子高的不顺眼!”上来打小明,小明鼻子被打伤。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该案被移送至广陵检察院。

  广陵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对该案研究后认为,两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也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决定给他们附条件不起诉6个月的考验期。检察官在对两人进行帮教过程中,邀请扬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专业心理咨询师杨露露对他们进行心理测评,结果发现小强测试表中的恐怖因子、强迫因子等异常,并伴随躯体和心理症状,情绪非常不稳定,“我们做过很多测试,小强恐怖因子的评分非常,这在心理咨询领域非常罕见。”杨露露说。

  检察官认为,如果不能把小强的心病治好,不排除小强以后还会做出什么出格甚至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于是和专业心理咨询师一起,帮助小强进行心理矫治。通过治疗,小强的心理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4月下旬,广陵检察院正式对小刚、小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两人目前已经回归校园。就在前两天,小刚和小强专门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了广陵检察院未检科,感激检察官对他们的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