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路,从江苏示范到全国先进

20.05.2016  17:44

    创新引路,从江苏示范到全国先进

  ——写在淮安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之际 

  2016年5月1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好消息,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在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活动中再传捷报,获评全国先进。据悉,该院已经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评中蝉联第一,近三年来先后被授予“江苏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江苏省先进政法单位”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 

  从全市第一到全省先进、全省示范,再到全国先进,淮安区检察院86名干部职工以创新引路携手并肩,在守护公平正义、惩恶肃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征途中心无旁骛,用五年时间演绎了“全市争第一、全省有影响、全国争先进”的极富传奇色彩的“三级跳”。 

  法律监督创新,织就公平正义防护网 

  “在‘零口供’的情况下,DNA吻合度就算达到99.99%,也无法对嫌疑人实施批准逮捕和起诉,建议对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案发现场作进一步补充侦查……”这是去年7月,淮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人员张丽丽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盗窃案进行复核后,提出的补充侦查提纲。 

  根据这份补充侦查建议,张丽丽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一道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反复勘察,取得了嫌疑人在盗窃现场留下的多个铁证,盐城古河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批捕和起诉案件实施审查,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稍有疏忽,就可能错抓错放,有失公平正义。”淮安区检察院分管法律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潘在伏说,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创新推出了复核复勘机制,每次案件审查必须亲临案发现场,同时邀请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列席案件审查讨论。“得益于这一机制,发生在2014年的张某误伤兄嫂一案被撤销刑事诉讼,法院判定由张某承担民事赔偿6万元,原被告双方对审判结果非常满意。” 

  作为另一创新,该院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公诉案件剖析制度,对检委会研究的案件与法院诉判不一的,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倒逼公诉队伍业务能力提升。 

  上述举措,成效立竿见影。统计显示,近两年来,经该院审查监督的刑事案件,未出现一起因证据不足导致的“无罪案件”和“责任性撤回起诉案件”,该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在法院的采信率高达99.5%。去年,该院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的公诉业务竞赛中,取得了包揽前三、团体第一的好成绩,并有多个案件入选“全省优秀监督案件”、“全省十大精品侦查监督案件”。 

  自侦办案创新,锻造惩恶肃贪排头兵 

  “我在扬州出差,他们居然都能找到我,神了!”说话的是南京一名药材供应商徐某。在2013年开展的一次反贪专项行动中,淮安区检察院查办了区某医院一科室主任曾某收受药材供应商贿赂案。为甄别曾某口供的真实性,需要找到行贿人徐某。“从上海到南京再到扬州,找他用了一天时间,破案用了三天。”提起此事,案件经办人、淮安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永刚至今兴奋不已。 

  如果说,惩恶肃贪是检察机关的一大“天职”,那么,淮安区检察院以信息技术为突破打造的“智慧反贪”,无疑是他们履行“天职”的“杀手锏”。 

  “有了新刑诉法以后,我们的办案方式开始从‘以供促证’向‘以证促供’、‘证供互动’转变。”淮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张寿祥坦言,“这一转变更加注重以证据为先导,也就是说,要破案必须先找到涉案人。” 

  基于此,该院率先在全市组建了信息技术科,与房产等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累计投入200多万元购置相关设备,对控制对象进行全方位信息收集。他们还打破常规,将分属于反贪反渎两个部门的业务力量进行整合混编,按需成立5个业务小组,组长对本组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为全市检察机关试行检察官员额制当“过河卒”。 

  “今年我们还将投入150万元进行信息化升级。”自侦办案的上述探索,让淮安区检察院尝到了创新的甜头。分析显示,该院反贪反渎案件侦破周期从过去的平均10天,缩短为现在的平均两天,“最快的一个案子花了不到12小时”。该院也因此成为全省反贪反渎战线的卧虎藏龙之地,先后有4人入选全省“十佳侦查员”、2人被评为全省“专门型侦查人才”、6人被授予“全省侦查岗位能手”称号,20多次被上级院整建制抽调参与案件侦办,被省、市院荣记集体二、三等功。 

  不仅如此,该院还主动为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当好“廉政参谋”,通过组建“检察长宣讲团”、开辟“预防邮路”、上门举办典型案件剖析会等措施帮助政府部门和单位查找廉政风险源,未雨绸缪预防职务犯罪。仅江苏国信淮安工业园一家,他们两年内开展的上门服务就多达20余次,该园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社会治理创新,筑牢维护稳定压舱石 

  2012年6月的一天,淮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周玉萍莫名地收到一封小女孩的求助信。“要我们帮她找爸爸,”周玉萍回忆,“信上说听老师讲,检察官叔叔阿姨能帮她找到爸爸。” 

  经了解,周玉萍得知,小女孩的父亲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关押在看守所服刑。为了既让小女孩见到爸爸,又不造成其心灵伤害,周玉萍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带着小女孩去看望“在看守所打工的爸爸”。服刑后一度心存怨恨的高某对此非常感动,表示一定好好改造。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细心的周玉萍调查后发现,全区128所学校有596个孩子属于涉法家庭在校生。“这些孩子大多性格孤僻,如果不及时给予关爱和引导,势必滋生社会问题。”周玉萍说,情况反馈到院里,院领导立即开会研究对策,“蓝天校园工程”正式出炉。 

  “这是我们参与社会治理推出的一个创新工程。”据淮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友东介绍,其所涉及的内容包括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法治理念培养、留守未成年在校生和涉法家庭在校生及涉法在校生的帮扶关爱等,“几年下来已经投入了30多万元”。 

  具体操作中,他们通过与校方共建,在每个学校成立工作室,为孩子们建立成长跟踪日志;每年拿出5万元为学校订阅法制报刊;成立“检察官妈妈团”,通过“圆梦助学金”对留守未成年在校生进行帮扶;定期举办“关爱女生·守护花蕾”法制班会,为5万多名中小学生编印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今年,我们重点要做的是,为全区受到性侵的未成年在校女生提供经济、心理、医疗、维权等方面的救助。”周玉萍说。 

  “蓝天校园工程”实施至今,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被评选为全省未成年人刑检工作“十佳创新事例”,该院也被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继“蓝天校园工程”之后,该院还率先在全市成立了派驻乡镇检察室,将法律监督和服务的触角向乡镇延伸。派驻工作开展3年来,12名常年奋战在田间地头的检察官,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00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60多场次。这一做法被省检察院信息简报向全省作了专题推广。 

  队伍建设创新,聚合检察文化向心力 

  淮安区检察院现有干部职工86人,其中40岁以下的人员占40%。这些生龙活虎的青年干警来自天南海北。保持他们的蓬勃朝气、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他们尽快融入到检察院这个大家庭并迅速成长,关乎检察事业的当下与未来。据此,淮安区检察院在队伍建设创新路上,以检察文化为突破,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文化育检”。该院以周恩来精神为内核,组织青年干警开展走进红色教育基地、革命战争影片和党史传统知识的“三走进·感受红色文化”主题活动,开展了“好习惯标兵”评选,成立了“翔宇法学社”、“绿草荡青年摄影会”、“镇淮楼文艺创作小组”,通过举办“文化沙龙”、“论辩对抗”、“论文竞赛”及主题征文等活动,聚合检察文化向心力。 

  “素能锻造”。2012年起,该院开设了“检察官讲堂”,由青年干警走上讲台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业务交流;拿出30万元专项资金,分批组织青年干警走进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进行培训;推行“导师制”打造“青蓝结对工程”,由18名资深检察官与18名青年干警结成对子实行“传、帮、带”。 

  上述系列举措,助推淮安区检察院队伍建设结出累累硕果。近三年来,该院先后培养出全省优秀侦监能手1名、全省优秀控申业务能手1名,有两人在全市书记员素能大赛中获奖,两人入选全市群众工作能手“十佳”,11名青年干警脱颖而出,走上中层干部岗位,成为检察系统的业务尖兵。 

  与此同时,该院还探索实行了“全员适岗评价制度”、“雷霆出击问责制度”,先后有5名干警被调整岗位,4人因执行力和遵章守纪问题被问责。 

  五年辉煌,凝聚的是力量与汗水,折射的是智慧与担当。淮安区检察院的五年“三级跳”让人们有理由期待,这个以创新为永恒追求的先进团队,在“十三五”新征程中呈现出新精彩,书写下新篇章。正如淮安区检察院检察长徐承业所说—— 

  “创新,一切皆有可能。”(汪彦  张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