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创新举措推动龙江非公经济发展

20.08.2015  23:21
  黑龙江日报讯 据全省非公经济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省非公经济户数191.6万户,其中企业21.9万户,个体工商户169.7万户;从业人员738.3万人,其中企业298.6万人,个体工商户439.7万人;非公经济增加值7861.9亿元,同比增长7.1%,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2.3%。   针对小微需求精准送策入企   ——黑龙江省“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20日,按照国家工信部统一部署,黑龙江省“小微企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此次活动主题为“针对需求、精准送策、入企入户、快捷有效”,旨在通过解读宣传国家和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政策,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入企入户,助力黑龙江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此次活动由省工信委主办,各市(地)、县(区)共同参与,活动内容主要以宣传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系列政策和黑龙江省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政策取得的成绩、经验为重点,围绕小微企业需求,突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以柜面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及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形式。届时,省工信委将组织举办以“新常态、新龙江、新能量”为主题的经济论坛、以“直接融资——中小企业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为主题的公益巡讲、中小微企业融资培训辅导及资本市场对接路演等活动。   全省工信系统将以本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各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基础,完善动态化政策宣传机制,打造常态化政策宣传体系,做到政策实时推送、精准解读,为全省广大中小微企业用好用足政策提供常态化服务。   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全省上下采取多种举措,重点扶持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推进总量扩张、质量提升,非公经济(中小微企业)持续稳步发展。   一是放开市场准入限制,让中小微企业“非禁即入”   通过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放宽公司出资额限制和住所条件、下放企业名称核准权、建立“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自2014年3月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5年2月底黑龙江省新登记注册企业56059户,同比增长65.4%,平均每天增加153户。   二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连续三年开展了实施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从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采购、融资担保、鼓励合作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自2010年起开展助保金风险补偿试点,截至2014年年底,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13个试点市、县配套风险补偿金3.81亿元,累计发放助保金贷款121亿元。2014年,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17亿元,为年应纳税额低于1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0.2亿元。取消或暂停征收了征地管理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等,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引导企业集聚创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强筋壮骨”   积极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对在全省排序前20名的创业载体运营单位、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省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大力加强创业园区建设,基地总量进一步扩大,截至2014年,省级创业基地已达96户,其中,60户工业加工型和龙头企业带动型创业基地共有小微企业1800多户,容纳近3万多人就业,实现销售收入13.2亿元,实缴税金3.9亿元。依托现有的高新产业园、开发区、创业园区以及闲置厂房等存量资产建设孵化基地,全省共建立孵化基地196个,入驻企业5032家。支持小微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注册成立了电子商务平台“龙江第一商城”,截至目前已入驻“龙江第一商城”特产网的中小微企业300家,产品种类达2000种。帮助和指导103家中小企业开设了自己的淘宝、天猫、京东和1号店店铺,进一步拓展了小微企业市场。   四是营造优良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发展“铺路架桥”   强化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给予额度不超过200万的小额贷款,并按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补贴。搭建政府、银行、企业对接平台,引导企业多元化、多渠道融资,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省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目前,全省“新三板”挂牌公司25户,在Q板挂牌企业123户。搭建各级各类服务平台,2011年以来,投入资金1.36亿元,初步形成了以省平台为龙头,市(地)综合窗口服务平台为骨干,20个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基础的平台网络体系。目前,入驻平台网络的服务机构881家,各类服务资源1313个,举办各类服务活动1504期。   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尤为重要。各级工信主管部门必须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广大中小微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壮大中小微企业群体、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依托“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强载体,加快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以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为引领,充分利用经批准的市、县工业园区或闲置厂房、楼宇等建设创业基地,切实缓解创业场地难、创业成本高等问题。依托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业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服务功能和商业服务功能。鼓励省内大专院校与各地高新区共同创建虚拟创业园。推动传统创业孵化机构转型,鼓励省内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基地、孵化园、科技孵化器等各类创业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在线开放,重点对创业初期的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载体。依托各类大数据平台,通过采集和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二求创新,引导中小微企业转换驱动方式   鼓励科技人员实现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允许科研机构在明晰出资人权益的前提下,以技术、专利、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等资产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创办科技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支持创新工厂、创客空间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新团队开放资源,打造企业创新的支撑环境。加强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同需求,通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平台进行发布,利用各类服务机构和服务资源,协同为企业打造从产品设计、设计资源整合、系统方案构建到创新模式应用等一系列个性化服务。发挥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作用,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全面开放,实现科技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科技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成本,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   三抓集聚,提升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水平   面向中小微企业,以绿色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健全产业体系,实现由粗放型、资源型、低端型向集约型、产业型、高附加值型转变,依托市场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密切联系和产业集合体。借助国家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和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行动,立足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积极引导中小微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   四搭平台,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   引入市场机制,应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完善全省中小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企业注册、银行、税务、诚信及水电等生产经营性信息,搜集行业上下游相关经济发展信息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海量数据处理、大数据挖掘、商业智能分析等手段,为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生产过程、采购与营销、质量检验、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和物流等核心业务发展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在中小微企业中的应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优先在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大数据试点,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互动,实现信息共享和查询。   五解难题,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   扩大黑龙江省担保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担保比例,重点扶持科技型和非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加快网络借贷、众筹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不同需求。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P2P网络信贷”、网络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拓展企业融资的途径和手段。支持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借助互联网资源,鼓励企业间资产合作经营,实现企业资产证券化、资本化。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发挥互联网借贷平台小额、快捷、透明、直接等特性,为中小微企业拓宽资金回流渠道。   六拓市场,开辟中小微企业更大发展空间   发挥好大数据分析的支撑作用,为小微企业准确预判市场,及时获得市场反馈信息提供技术和数据支持。鼓励中小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拓展营销渠道,为企业提供面向全国全球的销售平台,缓解线下宣传推广成本高、见效慢、渠道有限等制约。在食品、轻纺等快速消费品行业,建立龙江专属品牌的电子商务平台,着力推广线上线下体验、品牌推广的新型营销模式。依托省内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融合物流、金融、软件行业,逐步发展为全程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区域间相关产业中小企业合作,实现全程供应链管理、供需发布、线上交易、在线支付等整体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