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创建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06.03.2015  19:05

  为落实省散办《关于公布2013-2015年度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精神,顺利推进2015年度各辖市、区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年度工作部署,镇江市墙散办在近日制定出台了全市创建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全市创建乡镇共有四个分别是丹徒区高资镇、丹阳市陵口镇、句容市天王镇、扬中市新坝镇。整个创建活动时间从3月至10月。3月份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市墙散办组织召开辖市、区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动员会,同时与各辖市、区散办签订目标责任状;4-7月份市墙散办每月用一周时间,对各辖市、区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宣传执法、现场应用、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指导和推进,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交流经验,保证创建工作全面落实;8月份完成自查,并按《江苏省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考核、验收标准表》打出自查考评分;9月份镇江市墙散办组织考核、验收;10月份将考核结果上报省办。

  方案要求各辖市、区散办一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与创建示范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联络,协调解决工作中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建立和完善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机制,将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确保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二要配合创建乡镇加大对发展散装水泥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杂志、报刊等平台,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相关政策和法规、交流工作经验,要进一步拓展宣传范围,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采用成本低、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

  方案规定两级散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结合行政执法,对乡镇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看有无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检查过程中要做到每个项目一次一档,全面记录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各创建乡镇要做好原始台账资料的收集管理,建立完备的创建档案资料,建立能佐证创建过程和创建成效的资料。市墙散办对创建示范乡镇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预拌混凝土的应用,将实行不定期的“暗访”,各辖市、区散办要做好基础工作,确保达标通过。(省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