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南京创业创新 海内外人才可申请居住证

31.05.2015  09:03

  《南京人才居住证实施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5月28日,市人社局出台了该实施办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人才居住证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国际人才智力网,在线填写并提出申请。

  居住证分为A证和B证两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居住证A证: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留学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外国籍人员。A证持有人可在资金申报、创办企业、税务服务、社会保险等13个方面享受相关权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领居住证B证: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江苏省“双创计划”和本市“321计划”、“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等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B证持有人除享有13项权益外,还可在职称申报、医疗服务、落户方面享有权益。

  居住证A证有效期最长为1年、B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但不得超过申请人劳动合同或创业的期限。居住证到期,居住证持有人需要办理延续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在线提交延期申请。符合条件的,准予延续,并发给新证,同时收回原证。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