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胜事迹表彰学习大会在盐城举行

18.05.2015  13:44

  5月15日上午,省检察院和盐城市委联合召开刘文胜先进事迹表彰学习大会。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盐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克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荣平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斌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刘文胜等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的决定,以及省委政法委《关于组织开展向刘文胜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盐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庄兆林宣读中共盐城市委授予刘文胜“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刘文胜是滨海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今年2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荣誉称号。4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他“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徐安在讲话时说,盐城检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刘文胜获得的崇高荣誉,得益于盐城市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刘文胜是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来的又一重大先进典型,也是新时期检察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优秀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尤其是盐城市检察机关,要扎实开展向刘文胜学习活动,学习他心中有党、忠诚使命的坚定信念,始终坚守在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一线,执着奉献;学习他心中有民、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把自己工作的“辛苦指数”,变成了百姓的“幸福指数”;学习他心中有责、敢于担当的职业精神,牢固树立严格公正司法的理念,敢于啃“硬骨头”,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学习他心中有戒、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始终坚守底线,严于律己、刚正不阿,始终恪守检察人员职业良知,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把开展学习刘文胜活动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各项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领带动广大检察人员更加忠诚敬业、进取创新、无私奉献,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朱克江在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成绩后指出,刘文胜始终秉持为民情怀,自觉践行法治精神,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党风政纪作出重要贡献,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凡业绩、实现人生价值。他的先进事迹,生动诠释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要求,集中体现了“三严三实”要求。全市各层各级、各行各业要迅速掀起学习刘文胜先进事迹的热潮,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