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起轻微刑事案件30分钟审理完毕
晨报讯(记者冒群)昨天上午,南京江宁区法院可以容纳200多人的一法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张某等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危险驾驶罪等五起轻微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合并审理,这是我省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第一庭。
昨日上午10点,庭审开始,五被告人身着便装被带入法庭后,法官依次核实了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意见,被告人均表示没有意见。庭审共进行了30分钟,各被告人被判处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据初步测算,南京市两级法院刑事案件年均8000件,其中符合速裁程序适用范围的刑事案件约占四成,推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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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11种案件可以速裁?
目前,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在被告人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被告人、被害人均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前提下适用速裁程序。
如何保证速裁案件公正?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是“减程序不减权利”,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在各阶段仍旧依法得到保护。检察院在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前,已告知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的权利义务,被告人对事实、罪名、量刑建议进行签字具结予以确认。庭前准备阶段,审判人员会全面充分地核实案件事实情况,并且向被告人告知权利义务,询问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庭审时审判人员将再次询问被告人意见,如果被告人对事实、法律、量刑建议等有异议,或法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速裁程序时,案件即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重新审理。此外,法律援助机构会安排专门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与民事小额速裁一裁终局不同的是,刑事速裁案件,被告人仍然享有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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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