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九”施行后连云港市处理首起袭警案 嫌疑人被拘

04.11.2015  13:03

  中国江苏网11月4日讯 (记者朱国操通讯员金涛)本月起,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正式施行,而就在“刑九”施行后的第二天,我市交警在正常执法中遭遇一货车驾驶员的暴力阻挠,造成执勤民警手部、肩部等多处受伤。这也是我市在“刑九”施行后处理的首起袭警案件,动粗驾驶员目前已被刑拘。

  执法时遭遇“火大”驾驶员

  11月2日上午9时许,市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时,发现一辆半挂式大货车在204国道与板浦镇新城大道交叉口违法掉头,而该路口紧靠板浦初级中学大门,驾驶员的行为严重影响路面交通,也存在安全隐患。此外,驾驶员掉头后又将车辆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见状,民警张警官上前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我们将警车停在大货车前面后,我就下车向驾驶员亮明身份,并告知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然而,令张警官没想到的是,驾驶员不但拒不出示相关证件,而且态度蛮横,并企图离开现场。

  在张警官阻止驾驶员继续离开的过程中,驾驶员用力甩开民警,还将执法记录仪打掉在路面。“我弯腰捡执法记录仪的时候,看到这名驾驶员居然捡起了路边的一块石头。”张警官说,于是他赶紧上前抱住驾驶员,并用右手将驾驶员手中的石块打落,在此过程中,民警手部受伤。

  与此同时,当地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也赶到了现场,最终与执法交警一起将这名“火大”的驾驶员控制住。

  暴力抗法驾驶员被刑拘

  派出所民警在对这名驾驶员进行询问过程中得知,该男子姓徐,系灌云县人,目前住在板铺镇一小区。令民警很不理解的是,徐某当时随身携带了相关证件,但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就是拒不配合。

  对于自己暴力妨害公务的行为,徐某矢口否认,但是冲突现场却被张警官的执法记录仪和学校附近的一个监控探头记录了下来。民警在调取相关监控后,依法对徐某进行了拘留。

  11月3日下午,经鉴定,巡逻民警张警官在处置这起暴力抗法的过程中,右手背、肩部、腰部等多处受伤。

  在市看守所内,冷静下来的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太过冲动。至于为什么不愿配合民警检查,徐某则再三强调,自己当时只是想快点回家,民警对他进行阻拦让他很“生气”。

  “无名火”将让他受到严惩

  “我们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个别司机不理解、不配合。”张警官说。

  此次“刑九”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里所指的第一款内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这就意味着,徐某将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承重的代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