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局突出“四字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02.08.2016  22:34

  今年以来,经济开发区分局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从“稳、实、细、效”四字工作法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将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实行“稳”字法,切实提高认识。 化解社会矛盾的目的是促稳定,分局以“稳”为先,突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是强化调解执法理念。引导民警树立“调解就是执法”的理念,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不断增强民警参与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调解手段在案件查处和争端解决中的先导作用,尽可能地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化解;二是强化规范执法理念。在调节纠纷工作中以规范化为重点,从调解的程序、调解的内容、调解的行为、调解的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稳定执法过程,使调解工作一开始就走上执法规范化轨道,全面规范办案民警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换位思考理念。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作为工作核心,采取换位处置、换人处置的方式,突破固有思想框框和行为方式,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真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矛盾的发展和激化,真正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

   二、实行“实”字法,切实健全机制。 社会矛盾化解是一项长久工作,分局以“实”为主,突出维稳机制的长效性。一是建立信息预警机制。以民情调查、社情监控、舆情监管为主要手段,对重点地区、敏感时期、重大热点问题实行全方位监控,及时掌握、发现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二是建立信访接待机制。以警务室为单位,及时受理涉法涉警信访案件,耐心解释,分类处理,缓和矛盾,使来访群众能受到热情接待,信访投诉事项能及时得到答复处理,消释群众的怨气、怒气;三是建立维稳处突机制。以部门联动、警民联勤为主要形式,同辖区综治、司法等部门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对各类突发性矛盾采取共同协商、分别化解、合并处置的方式,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问题。

   三、实行“细”字法,切实强化措施。 为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分局以“细”制胜,不断强化先期处置的能力。一是以日常排查为基础,将社会矛盾排查常态化。坚持每日汇总、每周通报、每月讲评制度,将具体排查工作量化、细化,逐件落实化解力量和工作措施,确保矛盾排查全时全地全覆盖;二是以专项排查为重点,解决突出社会矛盾问题。针对各个不同时期的突出社会矛盾问题,结合社会治安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三是以重点排查为抓手,确保重点时段社会稳定。在重大活动、重要节庆和敏感时期,对一些突出的不稳定因素,集中力量进行区域性、针对性的排查,及早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和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实行“效”字法,切实妥善处置。 为全面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分局以“效”为核,突出化解方式的实用性。一是强化“三心”。在处置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要求民警做到有耐心、有诚心、有决心,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不强迫、不逼迫,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文明礼貌地与群众沟通,用诚心赢民心;二是落实“走访”。结合入户走访等活动,积极走访信访案件当事人,通过为信访人办好事、办实事等形式,消除上访人的怨气,促使其主动停访息诉,逐步构筑起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三是开展“回访”。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对已办结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对案件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对未解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徐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