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出重拳去年以来查处贪腐厅以上干部32人

22.05.2015  10:56

 

  昨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一批重大典型贪贿案例。

  记者获悉,2014年至今年4月,江苏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76件2162人,已对1243人作出判决,其中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77人,无期徒刑的1人。

  在所办贪腐案件中,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看,国家机关人员犯罪占据较大比重,共立案侦查214名原县处级以上干部,这些人中含厅级以上干部32人。其中,有18名原厅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是由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18人中包含了外省的“厅以上官员”。

  江南时报记者纪树霞通讯员省检

  原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1年

  54岁的张引原任徐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徐州市政协副主席、徐州市泉山区区委书记。2013年7月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其立案侦查。

  经查,张引在徐州市原九里区以及泉山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6余万元。除此之外,他还滥用职权,违规发放奖金1000余万元,致使国家财产直接损失1000余万元,他个人实得50余万元。2014年5月15日,无锡中院以张引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以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典型案例二

  原镇江市副市长为人谋利收受587万元获刑13年半

  李卫平是镇江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仕途顺畅的他却因一时贪念身陷牢狱。

  2014年5月19日,李卫平因涉嫌受贿罪,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经查,李卫平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9人贿赂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87万余元。同年12月25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扣押赃款予以没收。

  检察机关侦查发现,李卫平受贿案中,其主要行贿人多为被其视为朋友的“座上宾”,他们经常一起聚会吃饭,有的还是家中常客。就是在和这些企业老板的长期亲密接触中,李卫平产生了攀比心理,而且认为“朋友”给的钱物,拿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从而一步步迈向了犯罪的深渊。

  典型案例三

  原吴江商务局局长受贿247万元获刑11年

  1956年出生的倪海江,曾先后担任吴江市平望镇党委书记、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吴江市商务局局长(副处级)。

  经查,倪海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69万元、港币28万元、购物卡3.5万元、价值近40万元的店面房一套、价值4.5万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只、价值1万元的雷达手表一只,折合人民币共计247万余元。2014年8月20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倪海江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0万元。

  检察机关发现,倪海江本身是贫苦家庭出身,从小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但随着职务上升,挡不住金钱诱惑的他开始追求享乐,追求安逸,生活中讲攀比,心理逐渐失衡,最终导致大肆收受不义之财,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