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将开展出租房屋集中整治 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4.08.2017  09:41

  8月22日,扬州市召开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全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宫文飞等出席会议。

  现状全市登记出租房屋17万户

  目前,全市登记有出租房屋17万户、流动人口47万人。我市将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整治全覆盖无盲区,不漏房不漏人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此次集中整治将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不漏房、不漏人。房管、公安部门、工商、司法行政等各有关部门将形成合力,多方联动进行摸排、针对性宣传、查处。

  会议透露,我市将参照人口普查的做法,组织开展“拉网式”逐户调查走访,将依法整治一批违法建设和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查处一批违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曝光一批不履行房屋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的出租人和承租人,打击一批利用出租房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我市将力求通过5个月的全面攻坚,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从全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我市将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及实时动态信息,准确采集登记信息,力争信息采集率、准确率达100%。

  此次,违法租赁将得到专项整治,我市将全力纠正商品房屋(不动产权证房)租赁、政府公有房租赁不登记和不报备行为,全面查处农村产权房、农村自建房(无证)出租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建筑房屋出租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措施推广应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APP

  为了创新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源头防控,我市将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

  “各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站须于9月15日前建成运作。”会议要求,在服务站点建设上,各地要在社区、村组便民服务中心,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站。已成立的,要实体化运作;未成立的,要抓紧成立。

  在方法手段上,要推广应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APP,推动单元视频门禁系统建设,运用科技手段提升信息采集效率。特别是要开展视频门禁系统专项建设,在公寓楼、写字楼等区域大力推广建设,实施精准管控。

  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部门共享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管理。要全面建立房屋租赁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在法律支撑上,市有关部门将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和经验,认真梳理现有出租房屋管理法规,抓紧制定出台出租房屋管理规章。公安机关要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整治工作时间表

  8月起至9月为准备阶段各地、各部门将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逐户调查走访形成台账资料、电子信息。

  10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一些疑难问题,将逐个攻坚到位。

  12月为巩固深化阶段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八方面抓好整治工作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15平米,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出租房屋;

  (四)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五)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出租房屋;

  (六)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七)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八)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