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后重操旧业 洪泽检方以涉嫌盗窃犯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06.07.2018  11:12

  俗话说“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栽倒两次。可偏偏有人不知悔改,在同一个地方上屡次“回笼”。

  曾因多次盗窃被判刑,出狱后又重操旧业。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朱某和嵇某依法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出狱后,一心“金盆洗手”的朱某多次应聘工作,却因为自己有前科,处处碰壁。心里不平的朱某将责任归咎于社会,便重新干回了“老本行”。朱某自认为自己以前在医院工作过,对医院的环境比较熟悉,容易下手,便和丈夫嵇某商量决定去外地大干一场。4月的某天,朱某和嵇某来到一家医院,朱某一层一层科室寻找,只要科室没人,顺手将手机、现金等财物偷了出来,朱某不愧是“老手”,她就这样带着“战利品”得胜而归了。尝到甜头后,朱某决定二次出击。几天后,朱某再次将目标“瞄准”了该医院,正当朱某准备离开时,被医院工作人员拦下,当场搜出了被盗的手机、现金。医院医生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朱某带回派出所。

  大帅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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