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出台《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

23.09.2015  16:58

  近日,从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教学督导专家组工作会议上获悉,在上学期预先试行的基础上,从本学年起,《江苏科技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标准》正式施行。
  《标准》适用于从事普通本科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对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等主要教学工作活动,提出了23项基本合格要求。学校督导专家组以教师每学期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为检查对象,在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教学环节的实施特点,采取审阅教学文档资料、随堂听课、教学现场观摩,以及向教学班学生直接走访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依据《合格标准》要求按预先随机确定的名单进行抽查。《合格标准》的实施,对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引导教师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