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省妇联出台意见 保障女性平等劳动权益

01.05.2016  09:24

  新华报业网讯 “五一”前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妇联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意见》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依托全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举报投诉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两大平台,积极开辟窗口来访接待、12333举报投诉电话、网上举报投诉等多种途径,方便女性就近就便维权。对涉及女性劳动权益侵害的案件,投诉人或者其他直接利害关系人存在特殊情形的,及时启动绿色通道、缩短办案周期,快速维护就业女性合法权益。

  人社部门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和联动平台案件信息,及时了解重点行业、企业招用女性和保障女性劳动权益状况,将企业遵守各项女性就业和特殊保护政策的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征信系统。

  (黄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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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