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出台意见 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利益

07.03.2016  11:27

  记者日前从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获悉,为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该协会于“3.15”前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重点推进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十大机制建设,包括强化协会准入机制、加快探索制定行业协会会员准入细则等。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南京财经大学中国区域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陆岷峰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异常惊人,特别是P2P网贷行业发展迅速。但另一方面,截至2016年2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425家,占比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36%,有些财富管理公司披上P2P的外衣,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非法集资,使广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特别是老年群体蒙受巨大损失,严重侵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协会希望,《意见》的出台能够规范和引导平台企业合法经营,促进平台企业加强信息披露,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江苏互联网金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据悉,《意见》聚焦于十个主要方面,包括严格把关从业人员资格、企业实缴资本金、内部风控体系、信息披露,提高企业安全性;建立维权举报机制;落实定期交流机制,定期举办投资人见面会,组织投资人代表到企业实地参观,解答投资人的疑惑,加强投资人对平台的了解,增进投资人与平台企业之间的互信;建立风险警示机制,对会员单位经营活动异常、高管变动频繁等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消息,并适时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企业开展警示提醒,为投资人预留缓冲时间,进行提前防控;落实惩戒维稳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违规经营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实现以“打(非法经营)”促“保(消费者利益)”。协会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通过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查金忠 张欢 朱卉雯)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