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实施方案》 建设中国智能制造名城

17.08.2016  11:36

  为紧抓智能制造发展重大机遇,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市委、市政府上周印发《南京市建设中国智能制造名城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建设创新能力强、产业水平高、企业效益好、制造模式新的中国智能制造名城,全方位提升我市在国际国内智能制造领域城市地位。

  定下五项目标,5年后自主品牌机器人年销售超万台

  《实施方案》为我市智能制造产业定下了五项发展目标,包括不断增强智能制造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智能制造产业集群、不断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和加快促进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并确定了具体指标。

  不断增强智能制造创新能力:到2020年,建成1—2家智能制造领域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2家市级智能制造重大技术服务平台、20家以上智能制造领域企业技术中心,重点突破一批智能制造领域关键技术和核心产品。

  大力培育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到2020年,南京自主品牌机器人年销售(应用)超过1万台,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200台以上。

  不断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到2020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制造装备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超过85%,互联网应用覆盖率达到70%,关键管控软件普及率达到70%。

  大力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每年启动10家智能工厂试点示范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30家左右的智能工厂。

  加快促进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力争将江北新区打造成国家智能制造新区,积极培育江宁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智能制造示范区,推进中国(南京)软件谷向“中国智谷”转型,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智能制造省级开发区。

  明确六大任务,形成“一极三区多点”智能制造格局

  以产业高端化、国际化为努力方向,方案明确了我市智能制造发展的六大任务。包括加快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创新高地,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积极培育高端智能产品,高标准建设智能制造企业,高起点推进智能制造园区建设,积极搭建高水平智能制造合作交流平台,体现江苏“高度”,形成江苏“标志”,作出江苏“示范”。

  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创新高地:包括建设高水平智能制造领域科技创新中心、突破智能制造领域关键技术、组建智能制造产业研究机构、建立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实施智能制造标准战略。

  发展高端智能制造装备:推进以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化成套装备等为重点的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推动全市智能制造核心装备产业总体水平迈入国内先进行列。

  培育高端智能产品: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无人系统等,支持企业产品智能化提升。

  高标准建设智能制造企业:实施企业智能制造装备升级计划、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培育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包括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服务型制造。

  高起点推进智能制造园区建设:在全市形成“一极三区多点”式的智能制造产业发展格局。“一极”即打造江北新区新增长极,积极建设国家智能制造新区;“三区”即发挥江宁区、雨花台区和栖霞区智能制造产业优势,打造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智能制造示范区;“多点”包括溧水区重点推动向智能家电、智能家居及智能无人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改造提升;高淳区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运用“互联网+”改造提升纺织服装产业等;城区的白下高新园、新城科技园、江东软件园、徐庄软件园等载体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智能交通、智能家居等方面加快应用示范。

  搭建高水平智能制造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平台:今年我市将承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今后每年都将举办或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智能制造行业专业展会、论坛等活动,提升南京中国智能制造名城的知名度。

  提出五大举措,企业智能化改造最高可补助2000万元

  为完成建设中国智能制造名城的任务和目标,《方案》提出了五大关键举措。其中,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可获得最高2000万元奖励;研发首台(套)智能制造核心装备,也可获得高额奖补。

  实施智能制造产业培育工程:引进全球行业前五强的智能制造龙头企业,可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在我市投资的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扶持;机器人、增材制造等6大领域研发的国内或省内首台(套)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可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实施智能工厂培育工程:列入智能工厂建设计划的企业,可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用于启动建设。

  实施企业智能装备升级工程:企业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最高可补助2000万元;采购本地机器人、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和系统集成应用软件的,最高补助2000万元。

  实施金融环境优化工程:依托南京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设立规模为5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促进智能制造产业集聚。

  实施智能制造创新工程:在我市建设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领域的协同创新平台,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扶持;企业在海外并购或新设立研发机构的,经确认后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可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实施智能制造企业服务工程:积极培育智能制造示范园区并申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入选国家级试点示范的园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奖励50万元。

  记者 查金忠 通讯员 胡张生 高翔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