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

23.11.2015  13: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鼓励企业重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11月11日,人社局联合市人才办、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从2015年起,在市区企业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南通市将给予以下奖励:对获得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予以5000-8000元的奖励;对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予以3000-5000元的奖励;对获得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称号的,每月发放个人津贴1000元,期限为2年;对凡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的企业职工,予以1000-6000元的奖励。凡获得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企业职工,予以1000-3000元的奖励。同时还鼓励举办技能大赛,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入选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高技能人才按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实行项目资助,并鼓励企业提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

  鼓励企业创造活力,提升专业及高技能人才素质

  为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为南通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撑,南通市将对符合条件的市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市区企业一次性奖励5-10万元;对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企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凡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大赛,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名,或省级一类大赛前3名的企业,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5万元。

  《南通市市区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培育奖励办法》的出台,是对南通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的完善,对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队伍及鼓励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稿件来源: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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