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十条意见》解决援藏援疆干部后顾之忧

12.07.2016  00:36

      为进一步加强对援藏援疆干部的关心关爱,给予“”一般的温暖和支持,近日,镇江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援藏援疆干部关心关爱的十条意见》。

      《意见》要求各派出单位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援派干部开展工作,安排专门联络员,负责对接沟通,协调解决援派干部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逢春节、中秋节等主要传统节日,要进行走访慰问。援派干部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探亲假。援派干部子女参加中考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援派期间,每年定期组织援派干部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其直系亲属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医时,一对一接待。

      此次《意见》的出台,聚焦援藏援疆干部最为关注的一些实际问题,着力解决其后顾之忧,这也是镇江市开展援藏援疆工作以来出台的最给力的关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