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政府出台“十不准”规定规范村级资金管理

05.12.2014  20:04

      今年,句容市审计局在对全市12个镇(管委会)的24个村级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村级财务在管理方面存在的系列问题,比如会计账目不清、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私存私放资金、招待费超标和白条列支工程款等。这同时也是农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了句容市政府和纪委的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规范化水平,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合法权益,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根据村级财务收支审计汇总报告的有关建议,句容市纪委日前出台了《关于印发《农村干部三资管理“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对村级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考核,并要求村级资金在使用中严把“五关”:一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及时了解村级账面现金结余,监督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二是严把凭证审核关。每一张支出票据,必须写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审批人、审核人签字和村监委盖章,坚决制止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票据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入账。三是严把账务处理规范关。要求账务处理程序规范,会计科目运用正确,及时记账,要做到账账相符。四是严把会计电算化关。严格按照《村级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及时录入三资管理系统,原始凭证及时扫描进入三资管理系统。五是严把财务公开关。要求及时把会计资料移交乡镇,并协助乡镇做好财务公开工作,配合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各镇(管委会)也根据自身村级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出台了各自的有关村、社级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从而约束村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让百姓切实明白村里资金的使用状况,促进新农村建设。(王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