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以市政府出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30.03.2015  11:19

  为充分体现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信心和决心,24日,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并以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下发。
  《实施意见》旨在深入全面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关于印发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体现朱民阳市长作出的“应在此项工作上走在全省前列并做出特色和实效”的重要批示精神。
  《实施意见》坚持落实规定指标不走样,特色指标再深化的原则,合理规划部署全市下一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既深化推进了全市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又体现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共性目标任务要求。
  《实施意见》围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立法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等八个主题,制定了30项工作措施,并将工作措施细化为140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了《扬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