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9.03.2016  18:55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宿政发〔2015〕89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常态下建筑业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沭阳县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近日,沭阳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沭政发〔2016〕37号)。

按照意见要求,分三个阶段实现目标。

示范引领期(2016—2018年)

建成5—6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及示范项目,培育市政、装饰及钢结构等产业化基地建设,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相对完善的产业集群。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4个以上百分点,到2018年底,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2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20%以上。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采用标准化、模块化及BIM等信息化技术进行设计建造,初步建立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机制。建成1—2个国家绿色三星级建筑项目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推广发展期(2019—2020年)

到2020年末,全县大中型以上项目应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建造。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5个以上百分点;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35%以上。建成2—3个国家绿色三星级建筑项目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普及应用期(2021—2025年)

到2025年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在我县工程建设中广泛应用,工程建设中普遍采用BIM、智能化等信息化技术,形成适合市场需求和绿色节能建设要求的现代建筑产业化生产、监管体系。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5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建成3—4个国家绿色三星级建筑项目或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沭阳县住建局:曹苏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