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减税降费 江苏企业税费负担将减轻2000亿
4月29日,省政府召开“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江苏省落实减税降费的具体措施。据财税部门初步测算,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以及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等政策,将减轻江苏省企业税费负担2000亿元左右。
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从江苏省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看,因去年减税政策在今年的翘尾以及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的影响,增幅明显回落,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2056.4亿元,同比增长5.9%,增幅同比回落12.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110.5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9.4%,增幅同比回落54.2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以及地方“六税两费”收入增幅都同比回落,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财政部门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出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六税两费”,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按顶格标准扣减相关税收,将企业缴纳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最低水平,将13个设区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标准全部降至国家最低水平,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到16%等。
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说,截至目前,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惠及448.6万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21.8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325万户。
江苏进口企业今年少缴283亿元增值税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备受消费者关注。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副书记陈建东介绍,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江苏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83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减轻企业负担。
根据相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江苏省消费者减轻近15%税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