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冻裂漏水损失算谁的?律师:看水管产权和抢修状况

02.02.2016  08:57

龙虎网讯 昨天,本报全媒体报料中心又接到十几位市民反映,他们所在的小区或家中因水管爆裂发生漏水,而在秦淮区的双桥门小区,漏水已经将一家住户的门面给淹了。有市民问,这次大降温使南京不少小区出现水管被冻裂漏水的情况,给居民造成一定损失,比如水表产生的水费或者家中被淹,那么这些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针对此事,记者昨天采访了南京水务集团的负责人,并且咨询了专业律师。

水管、水表被冻坏 有住户家中被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南京秦淮区的双桥门小区,在该小区的18栋旁边有一个自行车库,记者看到,有大量的水正在从车库里流出来,并且一个污水井盖已经掀开,以便于排水,但是水依然流得小区院子里到处都是。记者来到车库里,发现一处3厘米左右的自来水管已经破裂,自来水正不断地流出。损失不止是自来水的流失,还有一户居民家中被淹。

在双桥门小区18栋的一楼,有一个商住两用的门面房,房屋租户刘先生在这里做铝合金门窗生意,据他反映,车库里的自来水管从3天前就已经爆裂,刚开始只是在小区院子里淌,后来淌到了自己的门面房里。由于门面房里积水太多,刘先生已经三天没做生意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自来水从刘先生的门面房直接淌到大街上,导致整个20来平米的商铺根本无处容身。

另外,在江宁区禄口翠屏城85栋25层,有一住户水龙头爆裂,导致屋内被淹,墙体和家具被泡。

除了这些小区,记者了解到,还有很多小区同样发生了漏水的情况。居民表示,这次漏水导致一些居民家中被淹或者水表产生水费,这些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呢?

用水设施被冻坏 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针对此事,记者昨天采访了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水务集团正在现场维修,已从各个单位调集1000余人,24小时在主城以及江北供水区域开展抢修工作。

关于漏水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该负责人说,很多都是其他部门进行维修,因为小区内的用水设施产权很复杂,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像楼顶的管道,很多都是其他部门的,产权单位不是水务集团,尤其是楼上消防管道,所以,也有些管道是由物业和房产局组织抢修,但是可能这些单位来不及抢修,所以也会导致严重的漏水。

另外,因为一些市属管网的产权是在水务集团,但是从市属管网接到小区里的情况不一样,“我们只是在小区设了一个总表,从总表通到每家每户的水表都是开发商来设置的,小区管网产权很复杂,不能很清楚地界定。该负责人说:“今年开始起,我们在进行第二次供水改造,一些主管网外面的管子也是水务集团的。”所以,市水务集团目前先集中精力抢修,先修好再考虑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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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漏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记者咨询了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翟启尧。

据翟启尧律师介绍,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良后果,全部或者部分由业主自己承担,虽然寒潮导致水管爆裂是自然原因,但是这也和水管的产权和当时的抢修情况有关。

首先,如果单纯是质量问题导致水管爆裂,那么水费和家里淹水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水管的产权单位来负责,如果水管是房产商铺设的,水管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失,要由房产商来赔偿。

另外,水管的养护单位如果养护不到位,也要负一定的责任。比如物业负责养护,那么物业不及时来处理漏水导致水淹到家中,物业要负一定的责任。

所以,根据各个小区的漏水情况不同,所造成的损失应该由相应的单位来承担责任。

部分漏水住户处理情况

1、鼓楼区大桥南路6号小区4个水表被冻坏,小区楼下有漏水(记者回访:已修)

2、中山北路和察哈尔路交界处鲁迅园30栋1单元,有一处水管淌水(记者回访:未处理好)

3、鼓楼区天目路11号三四处水管淌水(记者回访:未处理好)

4、秦淮区开源小区四村一栋2单元3楼,消防栓爆了一直淌水(记者回访:未处理好)

5和燕苑5栋门口漏水(记者回访:已修)

6、江宁路20号楼顶上漏水(记者回访:已修)

7、禄口翠屏城好多人家楼道里的水龙头爆裂(记者回访:已修)

8、常府街47号-49号3栋楼顶水管裂(记者回访:已修)

9、江宁区竹山南路319号5层楼顶消防栓漏水(记者回访:未处理好)

10、石鼓路43号7楼淹水(记者回访:未处理好)

金陵晚报记者 张彪

来源: 金陵晚报   编辑:陶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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