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启动

16.09.2015  08:56

  秋冬季是候鸟等野生动物大规模迁徙和集群越冬的季节,也是不法分子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各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多发期,为巩固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成果,严防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现象再度出现,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兴化市林牧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及早谋划、认真组织、提前部署全市野生动物秋冬季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一是加强野外巡查看护,严防乱捕滥猎等非法行为。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人员会同乡镇林业站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候鸟等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徙歇息地、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的巡查、看护,并明确各区域保护巡查责任人,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看守到岗、责任到人,严防非法猎捕和破坏鸟类栖息地等现象的发生,尤其要严防张网粘鸟、药物毒鸟等恶劣的手段乱捕滥猎鸟类的行为,制止对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进行人为的干扰,维护候鸟种群迁徙的安全。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饭店、农庄、集贸市场,重点打击全市的各类马路市场。根据打击整治的重点,排查案件线索,摸清辖区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突出问题,做好打击整治前的准备。告知各经营户、饭店业主,一律不得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手续的养殖类野生动物,违者一律从快、从重处罚,构成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乱捕滥猎、非法收购、销售、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势头,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行动质量和效果,依法规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工、经营市场的合法化。
  三是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力度。加大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责任,确保监测防控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候鸟迁徙停歇在我市境内的实际,科学设置观测点和巡查线路,加强人与野生鸟类密切接触区域的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密度。对地处我市境内湿地资源丰富、鸟类众多的西北片有关乡镇指定专人负责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李中水上森林景区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的职能,及时、准确上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信息报告,搜集监测区域内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分布和迁徙通道、活动规律等资料,以便了解、掌握野生动物行为异常,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野生动物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加强对我市已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驯养繁殖场所的监测和隐患排查。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宣传氛围。成立保护野生动物秋冬季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要求各乡镇林业站要切实履行好自已的职责,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大对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工商、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形成打击合力。并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利用新闻媒体,发挥媒体正面报道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热情,自觉参与到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活动中来,自觉抵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加大对典型案例、行动战果以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行动氛围,倡导文明消费,形成人人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