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多措并举力促农民工群体性矛盾纠纷平稳化解

14.02.2017  22:36

兴化市司法局密切关注农民工权益保障维护,通过普法宣传、“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等手段促使农民工群体性矛盾平稳化解,2017年春节期间未发生一起农民工群体性案件聚众上访事件。 一是 农民工普法宣传贯穿全年,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通过年初服务农民工进城务工专场招聘会,年中在重大节日期间、12348联动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广场宣传、法律六进、法律援助精准宣传等活动,年底开展“农民工普法宣传周”、“农民工维权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幅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 建立“预防为主、惩罚为辅”机制,整合部门数据,形成合力。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乡镇调处中心建立信息搜集制度,将搜集到的欠薪隐患和群体性案件隐患及时与派出所、劳服所、综治办等部门共享,提高联动效率,以防为主。同时,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更新黑名单,并将黑名单数据库中有恶意欠薪行为的企业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利用部门合力,形成震慑态势,惩罚为辅。 三是 多渠道化解,引导农民工群体性案件合理分流。在处理农民工群体性案件时注意部门之间的沟通,根据群体性案件的涉案金额大小、人员数量、事件的紧急程度划分等级,能就地化解的就地处理,需要采取调解或诉讼手段化解的及时转入下一环节,不推诿、不拖拉,部门之间合作效率高。 四是 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早介入、早化解。在正常履行农民工法律援助职能的基础上,在年末农民工维权案件高发期,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必要时开通上门审查服务,使群体性农民工看到政府解决问题的诚意,平稳情绪,从而不再采取激烈或对抗手段。 五是 动员企业改变支付方式,降低拖欠案件发生率。召集法律顾问对其服务的重点企业进行动员,将以往一年一结工资制改变为半年一结或一季一结,重点企业带动行业内其他中小企业转变支付方式,有效降低农民工群体性案件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