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权益如何保护?江苏这些学法渠道了解一下

05.03.2019  12:35

  交汇点讯 即日起至3月10日,江苏将开展第十三届全省“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重点针对返乡就业创业和进城务工农民工,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大走访、法治培训、集中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法律服务大走访。结合法律扶贫、企业法治体检、减证便民、法企同行等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重点面向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开展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通过走访,了解农民工法律需求,告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救济渠道方式。突出围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基层农村,大力宣传与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以及农村基本经营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力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法律问题,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把农民引入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

  开展法治培训。针对返乡就业创业农民工,依托乡村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大讲堂”、法律咨询室、法律调解室等,通过法治讲座、视频讲解、学习讨论等形式,开展国家、省和当地支农惠农政策以及与创业密切相关的贷款、租赁、税务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培训。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工,在集聚企业、社区和宿舍区等居住点,依托企业职工教育中心及居住地的法律援助点、法律调解室、法律图书阅览室等开展劳动安全、劳动保障、房屋租赁、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子女教育等内容的法治培训。

  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围绕农民工人身财产和社会权益保护,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农民工普法专题专栏,组织开展主题笔谈、访谈活动,制作刊播公益宣传节目和公益广告,编辑发布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与人身权、人格尊严权、财产权以及与购房落户、养老医疗、职工教育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重点面向进城务工农民工,在集中居住地、工作地、办证地及车站、码头、职业介绍所等,通过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宣传画廊、宣传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刊播宣传海报、广告、标语等。

  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服务。面向进城务工农民工,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深入劳务市场、集市、广场、建筑工地、加工制造企业、纺织企业等进城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方,开展专场法律咨询服务。通过面对面法律咨询,发放《常用法律知识100问(新市民版)》《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等口袋书、宣传资料、宣传页,组织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产品发放以及法治需求征询等活动,大力宣传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伤保险等与就业、劳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交汇点记者 倪方方 通讯员 雷纳君 张全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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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