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26.01.2016  14:47

41家欠薪企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记者从市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自去年11月20日起,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八部门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集中力量为农民工维权。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排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工程建设(含交通运输、水利建设)、船舶修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专项检查启动以来,八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全市2179家企业进行了排查,涉及职工9.03万人。其中,41家企业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涉及职工4749人。这些企业多为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去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

 

自2015年11月下旬专项检查启动以来,共发现不按规定支付工资违法行为105起,人社等部门为职工讨回欠薪2648.9万元。

 

7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移送公安

 

专项行动启动后一周左右,我市城南一家机械零部件制造公司的10名职工来到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公司负责人也不知去向。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逃避责任,拒不出面处理欠薪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拖欠10名职工工资近25万元。该负责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后,该案件被移送公安部门。

 

专项检查启动以来,已有7起涉嫌恶意欠薪案件被移送公安,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2起涉案人员已归案。”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春节将至,执法检查组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经营者欠薪逃逸、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予以重点查处。

 

职工发现老板欠薪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维权

 

市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介绍,我市个别镇的部分企业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而是几个月或半年集中发放,这类企业一旦出现资金回笼困难情况,因欠薪金额过多,极可能付不出工资。排查过程中,联合执法组已经向该类企业发出警告,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职工应提高维权意识,发现企业不依法按时支付工资,要及时至人社部门或拨打12333维权热线反映,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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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的,可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将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作为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标准。